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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非执行董事

2020-07-02 00:00:00

委任非执行董事

创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谨此宣佈,葛晓鳞博士(「葛博士」)已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自2020年7月2日起生效。葛博士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葛博士,55岁,为天津索菲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葛博士于1990年及1988年获湖南大学分别颁发硕士学位及学士学位,其后于2003年获北京大学颁发博士学位及于2010年取得湖南大学的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研究员资格。葛博士为第九及十届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在创办其公司前,葛博士曾于中国平和进出口总公司出任总经理,并于中拓国际经贸集团公司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

葛博士将收取董事袍金每月30,000港元,乃经参考其职务及职责、本公司的薪酬政策、当前市况及董事会辖下的薪酬委员会的建议后釐定。葛博士的薪酬将每年由董事会辖下的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不时参照其职责及表现检讨。彼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固定服务年期为3年。按照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彼将任职至本公司下一个股东大会为止,届时将合资格并须于会上接受重选。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葛博士并无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于过去三年亦无于任何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葛博士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係。

此外,于本公佈日期,葛博士概无亦不被视为于本公司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中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有关委任葛博士的事宜须提呈股东垂注,亦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的任何规定披露。

董事会同时谨此热烈欢迎葛博士接受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