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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股权及注资的补充协议

2019-08-16 00:00:00

兹提述创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1月23日的公佈(「该公佈」),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收购合肥非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肥非凡」)80%股权及向合肥非凡注资。除非另有指明,否则本公佈所用的专有词汇与该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收益保证

根据收购协议及注资协议,卖方向买方承诺及保证,合肥非凡有机肥料销售于厂房及建设工程升级完成后首两年的收益将不少于人民币6,205,000元及人民币12,410,000元,并于其后至其业务经营权届满前每年的收益将不少于人民币17,063,800元(「保证收益」)。如合肥非凡某年的有机肥料销售实际收益少于保证收益,则卖方及债权人将以彼等于目标公司的分红补足差额。

于2019年8月16日,收购协议及注资协议订约各方订立补充协议,据此,(其中包括)订约各方协定并确认合肥非凡的厂房及建设工程升级完成应指以下条件满足之日:(i)合肥非凡正常产能达每天200吨;及(ii)符合国家有关指定有机肥料的包销产量。于合肥非凡的厂房及建设工程升级完成后首年的保证收益应修订为不少于人民币5,950,000元,第二年及往后年度的保证收益则维持不变。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收购协议及注资协议的其他条款及条件全部维持不变,仍然具有十足效力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