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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租赁协议

2020-11-30 00:00:00

租赁协议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12月2日的公佈,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新式(作为业主)与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创业地基(作为租户)就新式向本集团出租该等物业订立先前租赁协议。由于先前租赁协议将于2020年11月30日届满,故订约各方协定续新先前租赁协议,并于2020年11月30日订立租赁协议,以续新该等物业的租约,由2020年12月1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止为期一年。

上市规则的涵义

于本公佈日期,新式由朱先生(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1.35%权益的主要股东,并为创业地基的董事)直接拥有75%权益。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由于新式为朱先生的联繫人,因而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故租赁协议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由于参照租金总额计算的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但全部低于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租赁协议须遵守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