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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 - 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

2021-12-10 00:00:00

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将全球发售筹集的若干閒置所得款项用于库务管理。诚如所披露者,本公司可能会将其閒置的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用于认购中国或香港信誉良好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以增加本公司的整体收入,同时确保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的拟定用途将不受影响。

董事会宣佈,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厦门朝聚集团认购中国工商银行所提供本金额为人民币260百万元的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事项由本公司閒置的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拨资。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认购事项的最高适用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故认购事项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