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董事的辞任及 更换授权代表 董事会宣佈,以下变更将自2024年5月23日起生效: (i) 李先生已辞任执行董事,并不再担任授权代表; (ii) 吕先生已辞任执行董事;及 (iii) 薛先生已获委任为授权代表。 执行董事的辞任 高鹏矿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 (i) 李玉国先生(「李先生」)因其他业务发展,故已辞任执行董事,自2024年5月23日起生效;及 (ii) 吕斌先生(「吕先生」)因其他业务发展,故已辞任执行董事,自2024年5月23日起生效。 李先生及吕先生已分别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就李先生及吕先生于任职期间为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表示诚挚感谢。 更换授权代表 继李先生辞任后,董事会进一步宣佈李先生不再担任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所规定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所规定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本公司授权代表(「授权代表」),自2024年5月23日起生效。执行董事薛云飞先生(「薛先生」)已获委任为授权代表,以替代李先生,自2024年5月23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