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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重续持续关连交易及修订年度上限之补充公告

2021-11-11 00:00:00

谨此提述喆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八日有关重续持续关连交易及修订年度上限之公告(「该公告」)。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采用词汇与该公告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向潜在投资者及本公司股东提供有关二零二一年香港电讯协议定价政策及釐定价格的进一步资料。

定价政策及釐定价格

在职人员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本公司应付的费用主要是根据香港电讯在前一个月向本公司提供不同客户服务及语言能力的在职人员的实际人数乘以二零二一年香港电讯协议所协定的该等在职人员各自固定月费来计算的(「固定月费」)。

不同类别在职人员的固定月费已于二零二一年香港电讯协议日期协定及釐定,而每月的实际在职人员数目将由本公司不时考虑各种因素而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前一个月的客户查询量及往年相应月份的过往客户查询量。

在确定各类别在职人员的固定月费时,本公司曾考虑香港电讯根据二零一九年香港电讯协议收取的过往固定月费、相关在职人员的专业知识、经验、语言能力及对我们业务运作的理解、在香港聘用具备类似能力人员的成本以及市场上满足本公司服务要求特点的收费报价。

其他服务

二零二一年香港电讯协议还包含其他可选服务,该等服务将仅在本公司要求下按需要提供,包括租赁线路、国际长途电话及受话方付费服务及随后的系统修改。租赁线路、国际长途电话及受话方付费服务将按照香港电讯不时在其企业网站上公佈或由香港电讯不时釐定对其独立商业客户的标准费率收费。其后的系统修改将按二零二一年香港电讯协议规定的每工日的固定费率收费。

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计划使用该等可选服务。

本公告所披露的额外资料并不影响该公告所载的任何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