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更新通告

2022-12-01 00:00:00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更新通告

兹提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日期为2022年11月23日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初次通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作为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已于2022年11月23日发出临时股东大会通告。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第72条的规定,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而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仍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内向会议召集人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2022年12月1日,董事会作为临时股东大会之召集人收到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深铁集团」)(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持有本公司3,242,810,791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7.88%)的书面信函,信函载明深铁集团作为本公司股东,向董事会提交临时提案,提请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发行公司A股及╱或H股股份之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公司第十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日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并延期召开的议案》,同意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发行公司A股及╱或H股股份之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将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2年12月16日(星期五)下午4时正举行。

初次通告中其他议案内容保持不变。

兹更新通告原计划于2022年12月12日(星期一)下午4时正起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将延期至2022年12月16日(星期五)下午4时正,假座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举行。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本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委托大会主席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资料外,请提前关注并遵守中国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将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参会登记、体温检测、检查健康码绿码等疫情防控措施。

如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不按照要求配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一、 将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及批准的事项

本公司股东将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及酌情批准下列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1. 审议及批准授权本公司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

补充特别决议案

2. 审议及批准发行公司股份的一般性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