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关于附属公司万物云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上市申请的公告

2022-04-01 00:00:00

兹提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1年11月5日的公告、2021年11月10日的通函、2021年11月26日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2022年3月30日的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拟分拆非全资附属公司万物云空间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万物云」)境外上市的事项。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中所采用者具有相同涵义。

递交上市申请

本公司获悉,万物云于2022年3月31日已通过其联席保荐人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提交上市申请(A1表格),以申请万物云股份在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

万物云上市文件申请版本的编纂版本可于联交所网站查阅及下载。

网址:https://www1.hkexnews.hk/app/appindex.html?lang=zh

申请版本载有(其中包括)有关万物云的若干业务及财务资料。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申请版本为草拟本,其中所载资料可予作出实质性变更。

万物云拟在获得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的上市批准后以全球发售的方式进行万物云H股股份发售(「全球发售」)。有关全球发售的详情尚待进一步落实。截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合共持有万物云约62.89%的权益。待万物云境外上市及全球发售完成后,万物云将仍然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

保证配额

倘若中国证监会、联交所及其他监管机构批准万物云境外上市及全球发售,本公司将充分顾及股东的利益,在若干条件限制下,根据全球发售向合资格H股股东提供万物云发行新股的保证配额(「保证配额」)。

由于中国相关法律与法规限制,为本公司现有A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存在若干障碍。为满足第15项应用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只能为现有H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上述安排已经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以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就保证配额的详情进一步公告。

万物云境外上市尚须取得中国证监会、联交所及其他有关监管机构的核准,并考虑市场情况以及其他因素,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任何人士如对其状况或应采取之行动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其本身之专业顾问。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万物云境外上市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