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非执行董事辞任以及委任委员会成员

2020-01-21 00:00:00

于2020年1月21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收到非执行董事王灿先生(「王先生」)之辞职函,其因家庭原因,辞去非执行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成员。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王先生辞任自2020年1月21日起生效。

王先生已确认,彼于任期内与董事会之间概无分歧,且概无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沐海宁女士获委任为本公司之审计委员会成员,于2020年1月21日起生效。

董事会谨此对王先生于其任期内作出之宝贵贡献致以衷心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