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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进展 - 建议出售合伙企业的合伙权益及普通合伙人的股权以及建议认购NFC股份

2019-08-30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7月30日及8月1日的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出售及建议认购的须予披露交易。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建议出售及建议认购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聘请具有中国证券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合伙企业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财政年度及截至2019年5月31日前五个月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专字第60469139_A01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

根据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合伙企业按合併口径的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及负债总额分别为人民币5,172.46百万元、人民币3,339.64百万元及人民币1,832.82百万元;2018年度按合併口径实现收入人民币2,058.78百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54.05百万元。

根据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5月31日,合伙企业按合併口径的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及负债总额分别人民币6,774.05百万元、人民币3,258.59百万元及人民币3,515.46百万元;于截至2019年5月31日止5个月按合併口径实现收入人民币998.61百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00.39百万元。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建议出售及建议认购须待其相关先决条件达成及╱或豁免(视乎情况而定),方会完成,建议出售及建议认购最终是否能完成交割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应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