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海外监管公告 - 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投资共同基金和债券的公告

2021-03-29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Fosu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2196)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而作出。 兹载列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投资共同基金和债券的公告》,仅供参阅。 承董事会命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以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 2021年3月29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为吴以芳先生;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为陈启宇先生、姚方先生、徐晓亮先生、龚平先生、潘东辉先生及张厚林先生;以及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江宪先生、黄天祐博士、李玲女士及汤谷良先生。 * 仅供识别 1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1-043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 复药 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 复药 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 复药 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 复药 03 债券代码:175708 债券简称:21 复药 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投资共同基金及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投资主体: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Gland Pharma●投资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印度卢比 200亿元(按 2021 年 3 月 29日汇率中间价 0.090064 折合人民币约 18.01亿元,仅供识别)。 ●产品类型:①共同基金、②债券(政府或企业债券)●期限:单笔投资不超过 12个月●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定期会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况 为提高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 司 Gland Pharma Limited(以下简称“Gland Pharma”)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授权其投资印度当地共同基金及债券(以下简称“本次授权”),具体如下: 1、投资主体:Gland Pharma2、资金来源:Gland Pharma 自有闲置资金(包括 IPO 所募集资金中的阶段性 2闲置资金)。 3、投资金额:在本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授权有效期内,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印度卢比 200 亿元(按 2021 年 3 月 29 日汇率中间价 0.090064 折合人民币约 18.01 亿元,仅供识别),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标的:①共同基金、②债券(政府或企业债券) 5、投资期限:单笔投资不超过 12个月 6、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个月 二、具体实施及风险控制 1、具体实施 在本公司董事会授权额度范围内,将由 Gland Pharma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规且保证 Gland Pharma 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决策及实施相关共同基金及债券的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投资标的、金额、期限,并签署、修订或终止相关协议等。 2、风险控制 Gland Pharma 将本着严控风险的原则,选择低风险的共同基金和债券产品。 于本次授权下拟投资的共同基金需满足:①由在印度证监会注册的资产管理公司所管理,②系开放型,及③主要投向为固定收益型产品(如货币市场隔夜拆借、政府债券、短期国库券、90 天内和最多不超过一年的评级为 AAA 的债务工具<如企业债券、政府担保、债务凭证等>)。 于本次授权下拟投资的债券需满足:①在印度发行的政府或企业债券,②评级 为 AAA。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均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子公司 Gland Pharma 使用闲置资金开展共同基金及债券投资,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 四、风险提示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 Gland Pharma所投资的基金及债券受到市场波动、政策、流动性、不可抗力等诸多风险因素影响导致收益不及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本次授权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