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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景控股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2017-08-21 17:56:00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就载於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日之通函(「通函」)里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的所有提呈决议案(「决议案」)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所有决议案已於股东周年大会上以投票方式获本公司股份持有人(「股份持有人」)正式通过爲普通决议案。除非另有定义,本条款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俱有相同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所有决议案的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所投票数及其占所投

总票数之百分比

赞成 反对

1. 省览及考虑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的经审核综合账目以及董事会报告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303,509,000(100%) 0(0%)

2. 重选梁威达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303,509,000(100%) 0(0%)

2

3. 重选周怀蓉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303,509,000(100%) 0(0%)

4.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薪酬。 303,509,000(100%) 0(0%)

5. 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的核数师,并授

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303,509,000(100%) 0(0%)

6. 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

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份20%的本公司额外股份(股东周

年大会通告内的第6项普通决议案)。 303,509,000(100%) 0(0%)

7.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回购不超过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

份10%的本公司股份(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的第7项普通

决议案)。 303,509,000(100%) 0(0%)

8. 透过加入回购的股份数目,扩大授予董事发行股份的一

般授权(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的第8项普通决议案)。 303,509,000(100%) 0(0%)

详细的决议案内容刊载於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

由於以上每项决议案均获超过50%之票数赞成,故全部决议案皆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正式通过为

普通决议案。

於举行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20,502,000股股份,即赋予其持有人权利可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於会上就决议案表决的股份总数。概无本公司股份持有人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决议案放弃表决赞成,亦无任何股份持有人须根据上市规则规定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决议案放弃表决权。

此外,概无股份持有人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日之通函中表示有意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表决权。

本公司委任其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作为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表决的监票人,负责点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