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1) 委任股份奖励计划受托人 (2)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授出股份奖励 (3) 建议根据一般授权发行股份奖励计划的新股份

2022-01-17 00:00:00

委任股份奖励计划受托人

2022年1月17日,本公司就根据股份奖励计划规则委任股份奖励计划独立受托人与富途信托订立信托契据。富途信托为根据香港法例第29章《受托人条例》第78(1)条注册的信托公司,为独立第三方,与本公司及╱或其任何关连人士并无关连。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授出股份奖励

董事会已决议于2022年1月17日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向承授人授出合共500,000份股份奖励。承授人接受股份奖励授出时的应付金额为每份股份奖励0.00001美元。

根据一般授权建议发行股份奖励相关的新股份

向承授人授出的股份奖励将根据本公司一般授权建议配发及发行500,000股新股份获满足。新股份将按每股面值0.00001美元配发及发行予富途信托(作为承授人的利益之受托人)。

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该等新股份上市及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