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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选及委任董事会第二届董事及(2)重选及委任监事会第二届监事

2023-08-11 00:00:00

(1)重选及委任董事会第二届董事

(2)重选及委任监事会第二届监事

兹提述苏州贝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7月20日的公告(「该公告」)及日期为2023年7月21日的通函(「该通函」),内容有关重选及委任董事会第二届董事及重选及委任监事会第二届监事。除非本公告另有界定,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定义者具有相同涵义。

1. 重选及委任董事会第二届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佈,有关(i)重选梁波博士、孔令印先生及杨莹女士为执行董事;(ii)重选徐文博先生及王伟鹏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并委任凌洋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及(iii)重选康熙雄博士及林兆荣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并委任杨树标博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决议案已在2023年8月10日举行的本公司2023年第二届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上获批准。重选及委任董事已于临时股东大会之日(即2023年8月10日)起生效。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载于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8月10日的投票表决结果公告。有关董事会第二届董事的履历详情及其他相关资料载于该公告及该通函内。

于本公告日期,该等资料概无变动。

各名获重选及委任之董事将于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其委任后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董事会第二届全体董事之任期为三年,由彼等之重选及委任于临时股东大会上获批准之日起,直至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任期届满为止,并须根据章程及上市规则轮值退任及重选。获重选及委任之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于出任董事期间将不会收取本公司的董事袍金。各名获重选及委任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于出任本公司董事期间将收取本公司的年度董事袍金200,000港元(除税前)。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杨树标博士的薪酬乃参考彼于本公司的职务与职责以及当前市况而釐定,并将由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不时作出检讨。杨树标博士与本公司并未订立亦不拟订立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第13.68条所界定必须事先在股东大会上取得股东同意的服务合约。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有关重选及委任董事的事宜须提请股东垂注。

2. 重选及委任监事会第二届监事

董事会欣然宣佈,有关重选林艺博士为股东监事的决议案已在2023年8月10日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上获批准。重选林艺博士为股东监事已于临时股东大会之日(即2023年8月10日)起生效。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载于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8月10日的投票表决结果公告。

有关林艺博士的履历详情及其他相关资料载于该公告及该通函内。于本公告日期,该等资料概无变动。

根据章程,监事会应包括股东代表以及若干比例的本公司职工代表,及职工监事比例不得少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职工监事于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以其他民主方式由本公司职工选出,毋须经股东于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宗秋平女士及史丽娟女士已分别于2023年7月14日举行的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上获委任。

监事的任期为三年,由彼等之重选或委任于临时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上获批准之日起,直至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任期届满为止,并须根据章程及上市规则轮值退任及重选。监事于在任监事期间不会收取本公司任何薪金。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有关重选及委任监事的事宜须提请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热烈欢迎凌洋先生及杨树标博士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