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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总监及联席公司秘书变更

2022-11-28 00:00:00

财务总监及联席公司秘书辞任

苏州贝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为寻求职涯发展,王燕女士(「王女士」)已辞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及联席公司秘书,自2022年11月28日起生效。

王女士已向董事会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其他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须提呈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王女士于任职本公司期间所作的宝贵贡献致谢。

委任财务总监

董事会宣佈,殷乐骏先生(「殷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财务总监,自2022年11月28日(「委任日期」)起生效。殷先生的履历如下:

殷先生,37岁,将负责本集团的财务、预算及内部控制事务。加入本集团前,彼于2008年7月至2022年11月任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离任前为上海分所审计部高级经理。殷先生于审计、会计、财务管理、上市规则及相关合规累积了逾14年的经验。殷先生于2008年获中国上海海事大学航运管理学士学位。殷先生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以下为殷先生担任项目签字会计师或项目组主要成员的部分项目:

—上市公司审计: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600023)及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601018);及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的申报会计师:百威亚太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1876)、浙江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向上海交易所科创板申请上市的公司)、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向上海交易所主板申请上市的公司)、天境生物(一家于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IMAB)。

董事会谨此欢迎殷先生加入本公司。

委任联席公司秘书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殷先生同时获委任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待获得豁免(定义见下文)后将自委任日期起生效。

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本公司须委任一名联交所认为在学术或专业资格或有关经验方面足以履行公司秘书职责的公司秘书。

殷先生不具备上市规则第3.28条注1通常认为可接受的特定资格。本公司认为殷先生凭藉其处理企业管治事宜的专业知识及经验,以及在本公司现任联席公司秘书钟明辉先生(彼具备上市规则规定的所有必要资格)的支持下,将能够履行其作为联席公司秘书的职责。有鑑于此,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的规定(「豁免」)。委任殷先生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须待联交所授出豁免后方可作实,本公司将适时另行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