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言
于2022年7月29日,本公司与(其中包括)买方订立股份转让协议,据此,本公司作为转让方同意向买方出售待售股份,相当于本集团于星博生物35%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持有星博生物51%的股权。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紧随出售事项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星博生物16%的股权。
上市规则的涵义
第十四章
由于出售事项当中有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5%但低于25%,故订立股份转让协议构成本公司须予披露的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的申报及公告规定。第十四A章如本公告「有关买方的资料」所述,买方为本公司于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第14A.101条的豁免事项
(1)出售事项及股份转让协议条款已于2022年7月29日获董事会批准。董事相信,股份转让协议的条款及出售事项属公平合理,并且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及
(2)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已确认,股份转让协议的条款及出售事项属公平合理、出售事项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并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基于上述者,出售事项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101条的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有关通函、独立财务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概无董事于出售事项中拥有权益,亦无董事须就董事会批准出售事项的决议案放弃投票。
由于出售事项须待股份转让协议所载前置条件获达成(或(如适用)获豁免)后方告完成,出售事项可能不会进行。刊发本公告并非以任何方式暗示股份转让协议项下交易将会完成。由于出售事项可能不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