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摘要 我们将经调整净亏损(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界定为经加回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与 收购事项(定义见下文)有关的无形资产摊销及因本集团于2022年6月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而产生的一次性上市开支(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人民币6.3百万元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人民币11.4百万元)后调整的期内净亏损。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留意,经调整净亏损并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规定或根据该准则呈列的计量方法。 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