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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修订组织章程细则

2023-04-21 00:00:00

建议修订组织章程细则

本公告由领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1)条作出。

为反映及符合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上市规则修订项下的新规定,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拟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及举行的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上向本公司股东(「股东」)提呈一项特别决议案供其批准以修订本公司现有组织章程细则(「组织章程细则」),并采纳经修订及重述组织章程细则以取代及剔除现有组织章程细则。

建议修订组织章程细则(「建议修订」)主要与上市规则附录三所载的股东保障标准有关。建议修订的完整版将载于寄发予股东的通函附录。

董事会认为,建议修订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建议修订须待股东于股东週年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方式批准后方可作实,倘获批准,将于有关批准后生效。于股东週年大会上通过有关特别决议案前,现行组织章程细则将仍然有效。

于建议修订生效后,经修订组织章程细则的全文将于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刊载。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修订完整版的通函连同召开股东週年大会的通告将于适当时候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