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寄发有关
持续关连交易之通函
兹提述由达丰设备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日期为2023年7月28日、内容有关2023年永茂主协议项下持续关连交易的公告(「该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载,预期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2023年永茂主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包括年度上限)的进一步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的推荐建议函件,内容有关2023年永茂主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包括年度上限);(iii)独立财务顾问函件,当中载有就2023年永茂主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包括年度上限)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意见;及(iv)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通告之通函,将由本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将载入通函的资料,本公司预期寄发通函的时间将延迟至2023年9月28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