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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核数师

2023-08-25 00:00:00

更换核数师

本公告乃由达丰设备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4)条而刊发。

核数师退任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罗兵咸永道」)于本公司在2022年9月28日举行的股东週年大会上获续聘为本公司核数师,任期直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结束为止。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由于本公司与罗兵咸永道并未就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建议核数师薪酬达成共识,因此,董事会已议决不会续聘罗兵咸永道为本公司核数师,罗兵咸永道将在本公司将于2023年 9月28日举行之2023年股东週年大会(「2023年股东週年大会」)结束时当前任期届满,并退任本公司核数师,且将不会在2023年股东週年大会上寻求获续聘为本公司核数师。

本公司乃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据董事会所知,开曼群岛法律并无规定退任核数师须就是否存在与其退任相关,且其认为应提请本公司股东(「股东」)及债权人(「债权人」)垂注的任何情况作出确认。因此,罗兵咸永道并无发出有关确认。

董事会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确认,罗兵咸永道与本公司之间概无任何分歧或尚未解决事宜,亦无任何其他有关更换核数师的事宜或情况应提请股东、债权人及联交所垂注。

于本公告日期,罗兵咸永道尚未就本集团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开展任何审计工作。因此,董事会认为,更换核数师不会对本集团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全年业绩的年度审计及发佈构成任何重大影响。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罗兵咸永道过往为本公司提供的专业服务由衷致谢。

委任核数师

经考虑审核委员会的推荐意见后,董事会已决议委任罗申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的新核数师,以填补罗兵咸永道退任后的临时空缺,自2023年股东週年大会结束时生效并直至下届股东週年大会结束为止,惟须待股东于2023年股东週年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

有关推荐意见乃由审核委员会经周详考虑(其中包括):(i)联交所的《上市规则执行简报》(2023年3月版);(ii)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会财局」)所发出日期为2022年10月27日的公开信及日期为2023年1月11日的后续公开信;及(iii)会财局的《审计委员会有效运作指引 — 甄选、委任及重新委任核数师》,并根据当中所载规则及要求审慎评估罗申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核数师的资格及合适性后,始行作出。

因此,审核委员会于甄选罗申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时已考虑多项因素,包括(其中包括):(i)其经验丰富、实力强夯,具备为联交所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方面的行业知识和技术能力;(ii)其熟稔上市规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iii)其独立于本集团并具客观性;(iv)其于市场上拥有声誉及高水平的商业操守;(v)罗申美会计师事务所制订的审计计划,并具备可如期完成审计工作的资源和能力;及(vi)会财局发出的指引。

审核委员会亦注意到,罗申美会计师事务所曾为多家知名及具规模的香港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经验丰富。罗申美会计师事务所拥有极高声望,且全球网络庞大兼内部专家人才济济。审核委员会亦已对为本集团审计而委聘的团队进行评估,认为罗申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充裕适当的资源和人手可达致审计质量。基于上述原因,审核委员会信纳罗申美会计师事务所的操守、专业知识、独立性及实力能够为本集团履行高质量的审计工作。

基于上述原因,审核委员会已对罗申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并认为其符合资格及适合担任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核数师。董事会与审核委员会亦认为,更换核数师可提升本公司审计的成本效益,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建议更换核数师将于2023年股东週年大会以普通决议案的方式提呈以供股东批准。载有(其中包括)上述决议案的通函及2023年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将适时向股东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