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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

2022-06-29 00:00:00

达丰设备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佈,陈芷瑜女士(「陈女士」)已辞任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公司秘书」),及不再担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05条所规定本公司之授权代表和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所规定在香港代本公司接收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之授权代表(统称「授权代表」),自2022年6月29日生效。

陈女士确认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彼辞任而需要提请联交所及本公司股东注意之事项。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胡倩铷女士(「胡女士」)已获委任为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自2022年6月29日起生效。

胡女士为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之公司秘书行政人员,于企业秘书服务范畴拥有逾九年经验。彼自2017年起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以及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之会士。此外,彼持有澳洲维多利亚大学商学士(会计)学位。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陈女士于在任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并对胡女士履新表示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