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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2023-07-28 00:00:00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

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奈雪的茶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或「我们」)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谢永明先生(「谢先生」)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成员、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及本公司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自2023年7月28日起生效。

谢先生的履历载列如下:

谢永明先生,44岁,于消费及零售行业拥有18年经验。谢先生自2017年起一直担任深圳市智慧零售协会的执行副会长。于2009年至2017年,谢先生担任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的副秘书长。于2005年至2009年,谢先生担任深圳市佳能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前称深圳市佳能服装科技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谢先生毕业于新疆大学,取得学士学位,主修服装设计与工程。

本公司将与谢先生订立服务合约,自2023年7月28日起初步为期三年,届满后倘获订约方同意可予重续。服务合约可透过发出一个月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予以终止。根据本公司与谢先生订立的服务合约,谢先生将有权收取董事年薪120,000港元,该金额乃经参考薪酬委员会的建议而釐定,当中计及谢先生于本公司的职务及责任以及现行市况,并由董事会于各财政年度末酌情检讨。根据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谢先生之任期将直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为止,并合资格在该大会上重选连任。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谢先生已确认彼(i)概无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亦概无任何关係;(ii)于过去三年并无于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iii)并无任何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及(iv)概无有关谢先生获委任之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或联交所垂注。

于本公告日期,谢先生并无于本公司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界定之权益。

于委任谢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后,本公司已全面遵守上市规则第3.10(1)、3.10A、3.21、3.25及3.27A条项下的规定。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热烈欢迎谢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