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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资事项之须予披露交易

2022-12-05 00:00:00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22年12月5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签署投资协议,内容有关本公司投资运营「乐乐茶」品牌的上海茶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事项完成后,本公司预计持有目标公司扩大后股本权益约43.64%;目标公司预计将成为本公司之联营公司,并将继续维持独立经营。

由于有关投资事项之若干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投资事项构成本公司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须予披露交易,因此须遵守汇报及公告规定,惟豁免遵守股东批准之规定。

投资事项须待投资协议所载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投资事项不一定会完成。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