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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总经理及建议委任执行董事

2022-06-24 00:00:00

本公告乃由荣万家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条而刊发。

变更总经理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刘勇罡(「刘先生」)因个人事务已辞任本公司总经理,自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刘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的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股东」)或联交所垂注。董事会谨此对刘先生于在任期间对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致以衷心谢意。

董事会欣然宣佈,决议委任刘红霞女士(「刘女士」)为本公司总经理,自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起任期三年。刘女士有权就担任本公司总经理收取年薪人民币2,000,000元,乃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建议,经董事会参考其职责、对本公司作出的贡献、本公司薪酬政策及当前市况后釐定。

建议委任执行董事

经本公司提名委员会的推荐,董事会决议提名刘女士为建议委任执行董事的候选人,惟须待股东在本公司应届二零二一年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批准后,方可作实。

刘女士之简历详情载列如下:

刘红霞女士,44岁。刘女士于二零零一年加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一年七月至二零零二年二月任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拓展专员,负责工程项目业务拓展。于二零零二年二月至二零零四年七月任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秘书,负责协助董事长处理日常工作安排。于二零零四年七月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任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行政管理工作,并参与公司的管理及运营。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九年五月任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于二零零九年五月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任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于二零一六年三月至今任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人力信息中心总经理。

刘女士于二零零一年七月毕业于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工程专业,本科学历;二零一七年六月取得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二零零九年四月获工程师职称。

待股东于股东週年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批准后,本公司将与刘女士订立服务合约。服务的初步年期将自股东週年大会日期起至首届董事会期满结束为止。根据服务合约,刘女士并无就担任执行董事自本公司收取任何董事袍金或薪酬。

除上述披露者外,截至本公告日期,刘女士已确认,彼(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係;(ii)并无且于过去三年并无在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iii)并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及(iv)于本公司任何股份中并无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定义的权益。

除上述披露者外,概无与上述建议委任有关的其他事宜须敦请股东或联交所垂注或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的其他资料。

一般事项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委任刘女士的进一步详情及股东週年大会通告的通函将适时向股东寄发。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已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本公司股份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