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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1)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2)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3)建议更换核数师

2022-02-18 00:00:00

本公告乃由荣万家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条而刊发。

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联交所于2010年12月刊发的《有关接受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公司采用内地的会计及审计准则以及聘用内地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总结》,在中国内地注册成立的香港上市发行人已获准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表,而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财政部(「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获准为该等发行人提供服务时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本公司的财务报表除应当按中国会计准则及法规编制外,还应当按国际会计准则或本公司股份境外上市地的会计准则编制。

本公司在中国注册成立,其境外上市外资股自2021年1月15日起在联交所上市,并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其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的招股章程及其往后的财务报表。

为提升工作效率及减低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两份财务报表的成本,于2022年2月18日,董事会审议并通过自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报告起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惟需待本公司就此召开及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取得本公司股东(「股东」)批准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改动。

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将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任何重大影响。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鉴于建议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本公司的财务报表,董事会建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若干条文(「建议修订」)。

建议修订共包括对两项条文的修订,公司章程其他条文的内容则保持不变。公司章程以中文编制,并没有正式的英文版本,任何英文翻译仅供参考。倘两者产生任何分歧,概以中文版为准。

董事会认为,建议修订乃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的利益。

建议修订需待股东于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及批准。

核数师辞任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由于本公司与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罗兵咸」)无法就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2021财年」)的审计费用达成共识,故已于2022年1月28日及2月8日通知罗兵咸,董事会已议决要求罗兵咸考虑辞任本公司2021财年的核数师。由于罗兵咸永道就审计费用未能与我公司达成共识同时无法就其关注事项取得所需审计资料和证据并执行相应的审计程序,故罗兵咸已同意辞任本公司核数师,自2022年2月14日起生效。

如罗兵咸的辞函(「辞函」)中提及,有关事宜(详情见下文)需提请股东及本公司债权人注意。

罗兵咸永道在考虑二零二一财政年度审计的过程中与本公司就本集团的理财投资、本集团与关联方及非关联方之间的贸易应收款项及交易以及本集团就潜在收购所支付的按金进行了讨论并要求管理层提供进一步的资料。可是到目前为止罗兵咸永道尚未就有关事项取得所需资料,因此无法计划并完成必要的审计程序。

董事会已审阅辞函,并认为:

鑑于罗兵咸永道因就前述事项获取资料及执行程序而提出调整二零二一财政年度审计费用,且本公司及罗兵咸永道尚未就调整的审计费用达成共识,本公司认为就上述理财投资、应收款项及按金提供进一步资料及╱或文件为时尚早。

董事会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确认,除上述者外,并无任何有关罗兵咸辞任的事宜需提请股东注意。

委任核数师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经审核委员会提供建议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将获委任为本公司新任核数师,负责审计本公司2021财年的财务报表,惟需待股东于临时股东大会上批准。

信永中和获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认可并合资格出任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公司的核数师。

董事会谨此向罗兵咸就其过去多年来向本公司提供专业服务及支持表示谢意,同时谨此欢迎信永中和。

本公司将于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向股东寄发一份通函,当中将载有建议修订及建议更换核数师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