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由上海上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基于对本集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及对董事会目前可获得资料的评估,本集团预计(i)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收入介乎约人民币4,000.0百万元至人民币4,200.0百万元,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收入约人民币2,675.3百万元增加约49.5%至57.0%;及(ii)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介乎约人民币420.0百万元至人民币460.0百万元,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约人民币147.1百万元增加约185.5%至212.7%。根据目前可得资料,收入及利润增加主要由于本集团主要品牌之一韩束产生的收入增加。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在编制本集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其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亦未经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审阅。该等财务资料尚待落实及作出必要调整。本集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业绩预计将由本公司于2024年3月底前公佈。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本公司刊发年度业绩公告时务请细阅该公告。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