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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2021-01-26 00:00:00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董事会」)宣佈,霍宝儿女士(「霍女士」)已辞任本行公司秘书(「公司秘书」)、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本行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及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项下本行香港接受送达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的代理人(「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该等辞任自2021年1月26日起生效。

霍女士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分歧,亦无有关其辞任的事宜须提请联交所及本行股东垂注。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黄伟超先生(「黄先生」)已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该等委任自2021年1月26日起生效。

黄先生现任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联席董事。拥有超过三十年专业服务及高层管理经验,包括担任财务总监、公司秘书、资讯科技总监及执法官员等,涉及香港上市公司及跨国银行、保险、证券及资讯科技企业,以至政府部门及联交所的财务、会计、法规、内部管控、企业管治、公司秘书、信托、法务会计及鉴证等工作。黄先生为香港特许秘书公会资深会员、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员、澳洲会计师公会会员、香港信托人公会会员,亦为一位认可信托专业人员。黄先生持有香港大学社会科学(会计)荣誉学士学位,多个英国、澳洲及香港着名大学硕士学位及证书,包括法律、争议解决、公司管治及资讯科技等。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霍女士于在任期间对本行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并对黄先生履新表示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