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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般授权发行新H股及有关委任配售代理的关连交易

2023-06-07 00:00:00

根据一般授权发行新H股

董事会欣然宣佈,本公司与联席配售代理于2023年6月6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就以配售价每股H股19.70港元配售最多19,900,000股新H股订立配售协议,据此,联席配售代理(作为本公司联席配售代理)将于配售期尽其最大努力促使承配人认购配售股份(根据配售协议的条款并在其条件规限下)。预期于紧随配售完成后,概无承配人将成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承配人及彼等各自的最终实益拥有人独立于本公司且与本公司概无关连,因此彼等并非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假设所有配售股份获悉数配售,配售的最高所得款项总额预计合共约为392,030,000港元,配售的最高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佣金、酌情费用(假设已悉数支付)及估计开支后)预计合共约为378,856,331港元。为增强本公司的资金实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及综合实力,促进本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次配售所得款项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用途:(i)约40%用于研发投入;(ii)约10%用于销售营销投入;(iii)约30%用于战略扩张投入;(iv)约10%用于加强内部系统及 IT基础设施投入;及(v)约10%用于营运资金。配售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予以配发及发行。

配售股份占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现有已发行股本(即545,150,738股H股)约3.65%及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扩大后的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52%(假设除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外,本公司已发行股份自本公告日期直至交割日并无任何变动)。配售项下配售的最高数目配售股份的总面值将为人民币19,900,000元。

配售价19.70港元较:

(a) 于2023年6月6日(即配售协议日期)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H股23.50港元折让约16.17%;

(b) 截至2023年6月5日(包括该日)(即紧接配售协议日期前一日)最后五个连续交易日于联交所所报平均收市价每股H股约21.78港元折让约9.56%;

(c) 截至2023年6月5日(包括该日)(即紧接配售协议日期前一日)最后十个连续交易日于联交所所报平均收市价每股H股约21.43港元折让约8.06%;及

(d) 截至2023年6月5日(包括该日)(即紧接配售协议日期前一日)最后二十个连续交易日于联交所所报平均收市价每股H股约20.78港元折让约5.17%。

本公司将向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配售股份上市及买卖。

由于配售的完成须待配售协议所载若干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且联席配售代理并未行使其终止权利,配售未必会进行。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有关委任配售代理的关连交易

作为联席配售代理之一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的中金公司为中金甲子的联繫人。中金甲子于本公告日期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4.02%,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因此,中金甲子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中金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以及配售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由于本公司就配售协议项下的配售应付中金公司的最高配售佣金及酌情费用(如有)有关的最高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0.1%但低于5%,故配售协议项下拟进行的关连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概无董事于委任中金公司担任配售的联席配售代理之一中拥有任何重大权益,因此概无董事须于董事会会议上就该决议案放弃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