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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公告 -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23-03-15 00:00:00

自愿性公告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此乃青岛创新奇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自愿性公告,旨在向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最新发展之资料。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23年3月15日,本公司与北京澜舟科技有限公司(「澜舟

科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1.基于本公司在计算机视觉和机器学习领域的技术积累和落地经验,与澜舟科技的NLP技术强强联合,构建完整AI2.0技术版图;2.在本公司深耕的场景中,共同探索类ChatGpt、AIGC等前沿技术在制造和金融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并进行商业化落地尝试;3.通过项目、技术、产品、服务、资本等方面的合作与协同,共同发挥各自在AI领域的技术、人才、商业化应用方面的优势,提升双方在相关行业中的地位。

有关澜舟科技的资料

北京澜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由创新工场首席科学家、前微软亚洲研究院副院长和国际计算语言学学会主席周明博士创立,是一家业界领先的认知智能公司,致力于以自然语言处理(NLP)技术为基础,为全球企业提供新一代认知智能平台,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其主要产品是基于「孟子预训练模型」打造的一系列功能引擎(包括搜索、生成、翻译、对话等)和垂直场景应用。

订立战略合作协议的理由及裨益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及澜舟科技将发挥各自在计算机视觉、机器学习和自然语言处理技术领域的优势,强强联合,构建完整AI2.0技术版图,探索AIGC等技术在制造和金融等行业领域商业化落地,携手开创AI2.0时代技术与商业结合的创新典范。

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须予公佈的交易,亦不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关连交易。股东及投资者务请注意,战略合作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仍有待订立最终业务协议后方可作实。如订立最终业务协议,本公司将于有需要或适当时根据上市规则另行作出公佈。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