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持续关连交易有关更新与河北天山实业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协议

2019-10-30 00:00:00

更新建筑服务协议

于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本公司及天山房地产(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与天山建筑订立更新建筑服务协议,以更新二零一七年建筑服务协议,待获独立股东的批准后,自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期两年。

上市规则的涵义

天山房地产为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业务为于中国开发地产项目。于本公告日期,天山建筑最终由本公司控股股东兼执行董事吴振山先生、吴振岭先生及张振海先生的家族成员拥有,因此为其联繫人士所拥有。天山建筑亦由吴振山先生(彼亦为天山建筑之控股公司的董事)最终控制。故此,根据上市规则,天山建筑为本公司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更新建筑服务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更新建筑服务协议的建议年度上限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故更新建筑服务协议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报告、年度审阅、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一般事项

本公司已成立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以就更新建筑服务协议、据此拟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及建议年度上限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财通国际融资已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以就此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更新建筑服务协议、据此拟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及建议年度上限的进一步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的推荐建议;(iii)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函件;及(iv)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通函,将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