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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交易有关(I)进一步收购重庆之远股权;及(II)出售天誉巨荣20%股权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2023-02-24 00:00:00

主要交易有关 (I)进一步收购重庆之远股权;及 (II)出售天誉巨荣 20%股权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兹提述 (a)大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2月30日之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进一步收购重庆之远股权及出售天誉巨荣 20%股权;(b)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1月26日之公告(「延迟公告」),内容有关延迟寄发通函;及 (c)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1月27日之公告(「经更新延迟公告」),内容有关延迟寄发通函的最新进展。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延迟公告及经更新延迟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经更新延迟公告所披露,通函将于2023年2月24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需要额外时间落实载入通函的若干资料,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进一步豁免,免除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的规定。有关预期寄发通函之日期,本公司向联交所取得进一步豁免后将另行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