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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交易有关(I)进一步收购重庆之远股权;及(II)出售天誉巨荣20%股权延迟寄发通函的最新进展

2023-01-27 00:00:00

主要交易 有关 (I)进一步收购重庆之远股权;及 (II)出售天誉巨荣20%股权延迟寄发通函的最新进展 兹提述 (a)大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2月30日之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进一步收购重庆之远股权及出售天誉巨荣 20%股权;及 (b)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1月26日之公告(「延迟公告」),内容有关延迟寄发通函。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延迟公告所披露,由于需要额外时间落实载入通函的若干资料,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豁免,免除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的规定(「豁免」)。 于2023年1月27日,联交所向本公司授出豁免,条件为本公司将于2023年2月24日或之前寄发通函。豁免只适用于今次事例,如本公司情况有变,联交所可能撤回或更改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