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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盈国际控股自愿公告批准扩充项目及建设污水处理厂

2016-05-09 12:21:00

本公告乃由超盈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称为「本集团」)自愿作出公布,以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知会本集团之最新业务发展。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之全资附属公司东莞超盈纺织有限公司(「东莞超盈」),近期已自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就其位於中国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之生产设施扩充项目(「扩充项目」)取得批文(「批文」)。

根据批文之规定,於扩充项目完成及新生产设施之营运开始後,生产工序所产生废 水 之 日 最 高 量 将 增 至 每 天 23,545 吨 , 其 中 日 最 高 废 水 排 放 量 将 增 至 每 天 9,600吨。目前,生产工序所产生废水之日最高量为每天11,545 吨,其中日最高废水排放量为每天4,800吨。鉴於批文准许废水处理及排放能力增加,本集团拟在其位於中国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之制造地点建设另一间污水处理厂。基於本公司现时可得 资 料 , 预 期 扩 充 项 目 之 投 资 金 额 将 介 乎 约 人 民 币 8 0 , 0 0 0 , 0 0 0 元 至 人 民 币120,000,000元。本集团拟使用其内部资源及╱或外部贷款拨付扩充项目。於 建 成 後 , 新 生 产 设 施 及 污 水 处 理 厂 在 营 运 前 须 待 东 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审 查 及 批准。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并未就扩充项目之建设订立任何最终协议,亦未有制定任何时间表。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就扩充项目另行作出公布,并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遵守有关规定。

本 公 司 董 事或 主 要 股 东 概 无 於 上 述交 易 中 直 接 或 间 接 拥有 任 何 权 益( 透 过 其 所 持本公司股权除外)

预期扩充项目不会对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每股净盈利及每股有形资产净值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留意,扩充项目及新生产设施及污水处理厂之建设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进行。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