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该等公告。
销售框架协议
考虑到前销售框架协议将于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到期,且为了确保超盈纺织控股集团向MAS集团持续供应产品,董事会宣佈,于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超盈纺织控股与合营伙伴订立销售框架协议以重续前销售框架协议,内容有关超盈纺织控股集团向MAS集团销售产品,年期自二零二一年八月一日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上市规则之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合营公司由BPSL(Thulhiriya)及合营伙伴分别持有51%及49%之股权。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06(9)条,MAS集团之成员公司为本公司在附属公司层面之关连人士,而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销售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i)董事会已批准销售框架协议;及(ii)独立非执行董事已确认销售框架协议之条款(包括年度上限)乃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101条,销售框架协议须遵守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独立财务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