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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 控股股东之和解申请的最新资料

2020-04-16 00:00:00

本公告乃西王置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2月21日以及2020年3月31日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本公司收到其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西王集团有限公司(「西王集团」)的通知,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法院」)已于2020年4月16日发佈了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西王集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

对本集团的影响

本公司与西王集团各为不同的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西王集团预期《和解协议》经法院裁定认可,将有利于解决西王集团的流动性问题,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西王集团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而且不会对本集团的日常生产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本集团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于本公告日期,本集团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监管规定适时以另行刊发公告的方式披露上述事项的进一步发展(如有)。

本公司将继续监察上述事项的进展和影响,并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适时履行资讯披露义务(如有)。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