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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就可能交易事项之每月情况更新刊发之公告

2021-08-11 00:00:00

本公告乃由海航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併守则(「收购守则」)规则第3.7条而刊发。

兹提述本公司(i)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有关可能交易事项之公告,(ii)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一日之每月情况更新公告,(iii)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一日之每月情况更新公告,(iv)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一日之每月情况更新公告,(v)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一日之每月情况更新公告,(vi)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之每月情况更新公告,(vii)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一日之每月情况更新公告,(viii)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之每月情况更新公告及(ix)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二日之每月情况更新公告(统称「该等公告」)。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可能交易事项之更新

本公司谨此向其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提供最新资料,本公司获意向卖方告知,有关可能交易事项之磋商仍在进行,意向买方及其专业顾问仍继续就可能交易事项进行尽职调查。于本公告日期,意向卖方及意向买方并无就可能交易事项订立正式或具法律约束力之买卖协议。

本公司将根据收购守则及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于适当时候刊发进一步公告。特别是,根据收购守则规则第3.7条,本公司将就有关商讨的进展按月刊发公告,直至刊发根据收购守则规则第3.5条作出收购建议的意向落实或决定不进行收购建议的公告为止。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注意,可能交易事项不一定落实,具约束力之买卖协议不一定签署。概不保证可能交易事项将落实或最终完成,而意向卖方及意向买方之磋商不一定会导致提出收购本公司股份之要约。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及╱或其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如彼等对本身之状况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彼等之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