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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斯国际持续关连交易:有关提供物业保洁及运送服务的补充协议

2017-12-29 22:47:00

有关提供物业保洁及运送服务的补充协议

兹提述有关服务协议的持续关连交易公告,根据服务协议,宁波奥克斯物业须向宁波明州医院提供物业保洁及运送服务。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宁波奥克斯物业与宁波明州医院订立补充协议,以修订服务协议若干条款,其中包括延长服务协议年期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预期宁波奥克斯物业根据经修订服务协议就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可能收取的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200,000元,即经修订年度上限。

上市规则的涵义

於本公告日期,宁波明州医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郑坚江先生(间接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约58.66%)间接持有30%受控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故根据上市规则,宁波明州医院为郑坚江先生的联系人及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经修订服务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於经修订年度上限预期将低於上市规则适用百分比率的25%, 且总代价低於10,000,000港元,故经修订服务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以及经修订年度上限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有关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的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包括独立财务意见)及股东批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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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言

兹提述持续关连交易公告,其宣布宁波奥克斯物业(作为供应商)与宁波明州医院(作为客户)就提供物业保洁及运送服务订立服务协议。

补充协议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宁波奥克斯物业与宁波明州医院订立补充协议,以修订服务协议的若干条款如下:

1. 将服务协议年期延长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2. 将宁波奥克斯物业於宁波明州医院提供物业保洁及运送服务的范围扩大;及

3. 宁波奥克斯物业每月派遣以提供物业保洁及运送服务之工人数目,须由经修订服务协议订约双方依据宁波明州医院的实际需要经磋商厘定,并受最高工人数目每月263名的规限,故此,宁波明州医院就上述服务应付的每月服务费总额须以每名工人的固定服务月费人民币3,595元为基准计算。

除上述修订外,服务协议所有条款及条件均维持不变,并将继续具有十足效力及作用,且不会对任何方面造成影响。

宁波奥克斯物业及宁波明州医院拟於服务协议年期届满後继续进行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现正就未来财政年度的交易条款进行磋商。为临时配合宁波明州医院的物业保洁及运送服务需求,订约各方议决,在关於未来财政年度提供有关服务的正式协议落实之前,订立补充协议,以致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间的服务供应不会受到干扰。

经修订年度上限

按照本公司之未经审核综合账目,宁波奥克斯物业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八日至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期间根据服务协议收取的费用总额约为人民币5,200,000元,而预期直至本公告日期,收取的费用总额不会超过人民币6,500,000元,即持续关连交易公告所指之年度上限。

预期宁波奥克斯物业根据经修订服务协议就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可能收取的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200,000元,即经修订年度上限。经修订年度上限指宁波奥克斯物业於经修订服务协议项下预计将予收取的所有费用的总数,乃按照於经修订服务协议年期内将派遣提供物业保洁及运送服务之工人数目以及需要进行血液运送的次数厘定。

经修订年度上限乃由董事与宁波明州医院经计及宁波明州医院现时面积及营运规模对物业保洁及运送服务产生的预期需求、直至本公告日期根据服务协议就交易收取的估计费用总额以及提供类似服务的现行市价後共同厘定。

有关进行持续关连交易的理由

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录得收益约人民币127,300,000元,较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54,400,000元增加134.0%。收益增长主要由於宁波奥克斯物业带来收益72,600,000港元。订立服务协议令宁波奥克斯物业扩充其所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范围,及扩展至医疗物业管理市场。因此,宁波奥克斯物业现拟与宁波明州医院建立长远业务关系,以巩固其医疗物业管理业务的发展、多元代扩充其收入来源,同时为其本身及本集团整体带来进一步收益增长动力。订立补充协议为临时措施,尚待进一步磋商及落实长期合作的条款。

补充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乃经订约方按公平基准磋商後协定。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补充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属公平合理,且经修订服务协议项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乃按正常商业条款於本集团一般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除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郑江先生(为郑坚江先生的兄弟)、执行董事陈华娟女士(宁波明州医院副院长)及执行董事沈国英女士(为宁波明州医院中介控股公司的董事)外,概无董事於补充协议及经修订服务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包括经修订年度上限)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重大权益。郑江先生、陈华娟女士及沈国英女士已於董事会会议上就相关决议案放弃投票。

上市规则的涵义

於本公告日期,宁波明州医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郑坚江先生(间接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约58.66%)间接持有30%受控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故根据上市规则,宁波明州医院为郑坚江先生的联系人及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经修订服务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於预期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修订年度上限将低於适用百分比率的25%,且总代价低於10,000,000港元,故经修订服务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及经修订年度上限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有关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的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包括独立财务意见)及股东批准的规定。

一般资料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其主要营运附属公司的业务活动包括於香港经营会所式娱乐业务及於中国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宁波明州医院主要从事提供医疗服务。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30%受控公司」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经修订服务协议」指经补充协议修订的服务协议

「年度上限」指人民币6,500,000元,即宁波奥克斯物业根据服务协议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八日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就向宁波明州医院提供物业保洁及运送服务可能收取的费用总额上限,且预期不会超出上限

「联系人」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董事会」指董事会

「持续关连交易公告」指本公司关於服务协议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之公告

「本公司」指奥克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已发行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关连人士」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持续关连交易」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控股股东」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现时附属公司的统称

「港元」指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宁波奥克斯物业」指宁波奥克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宁波明州医院」指宁波明州医院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

「经修订年度上限」指人民币8,200,000元,即宁波奥克斯物业根据经修订服务协议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八日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就向宁波明州医院提供物业保洁及运送服务可能收取的费用总额上限,且预期不会超出上限

「人民币」指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服务协议」指宁波奥克斯物业(作为供应商)与宁波明州医院(作为客户)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订立的服务协议,内容有关宁波奥克斯物业自二零一七年七月八日起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期内向宁波明州医院提供物业保洁及运送服务

「补充协议」指宁波奥克斯物业与宁波明州医院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订立的补充协议,以修订服务协议若干条款

「股份」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普通股

「股东」指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指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