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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协议

2019-06-06 00:00:00

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以及上市规则第13.09(2)(a)条而作出。

于二零一九年六月六日,荣阳铝业与鹤山市人民政府订立投资协议(「投资协议」),根据该协议,鹤山市人民政府同意就位于中国广东省江门鹤山市一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招标。本集团有条件同意并拟透过公开招标分三阶段收购土地使用权。根据投资协议,本集团拟于鹤山工业城A区设立一个新的生产基地,以制造及生产高性能及高精密度铝产品,包括高端铝合金及模具、硬件部件、散热器及其他电子部件,主要乃为满足海外市场的需要。

由于项目可能会或可能不会实现,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