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谨此宣佈,由二零二一年二月十日起:
(a)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已经成立,其由潘兆龙先生(担任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之主席)以及高明杰先生及张华强博士(担任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之成员)组成;
(b)梁家钿先生已经不再担任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之成员;及
(c)张华强博士已经不再担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之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