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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 有关向关连附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

2022-02-24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月31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贷款协议。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述,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贷款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ii)独立董事委员会向独立股东提供的推荐意见;(iii)独立财务顾问函件(载有其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的意见);及(i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进一步资料的通函(「通函」),预计将于2022年2月24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需要更多时间落实将载入通函内的若干资料,故预计寄发通函的日期将延迟至2022年3月31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