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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发行以美元计值之优先票据

2019-10-08 00:00:00

本公司建议发行以美元计值之优先票据。建议票据发行完成与否视乎(其中包括)市场状况及投资者兴趣而定。瑞士信贷、中银国际、中金公司及克而瑞证券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之一。招银国际、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民银资本、方正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东方证券(香港)、星展银行有限公司*、中达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浦银国际及瑞银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之一。于本公告日期,票据之条款及条件仍在釐定当中,而票据拟由附属公司担保人作担保。于落实票据条款后,预期瑞士信贷、中银国际、中金公司、克而瑞证券、招银国际、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民银资本、方正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东方证券(香港)、星展银行有限公司*、中达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浦银国际、瑞银及其他首批购买方(如有),连同附属公司担保人及本公司将订立购买协议。本公司现时拟将票据之所得款项净额主要用作一般公司用途及现有债务再融资。日后本公司可因应市况变动调整前述计划,并相应重新分配所得款项用途。

票据只会根据证券法S规例于美国境外提呈发售。票据并无亦将不会根据证券法登记。概无票据将向香港公众人士或本公司任何关连人士提呈发售。

无PRIIPs重要资讯文件-由于票据不供欧洲经济区任何散户投资者认购,故并无编制PRIIPs重要资讯文件。

本公司将会寻求票据于联交所上市。联交所对本公告任何所作声明、发表意见或所载报告之正确性概不负责。票据纳入联交所及票据于联交所报价不应被视为本公司、其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或票据之价值指标。

由于截至本公告日期尚未就建议票据发行订立任何具约束力之协议,故建议票据发行不一定会落实。投资者及本公司股东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倘签订购买协议,本公司将就建议票据发行作出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