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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公告 -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集车辆A股发行申请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0-12-27 00:00:00

本联合公告乃由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集」)及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集车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中集日期为2020年5月6日、2020年5月15日、2020年6月2日、2020年6月19日、2020年6月22日及2020年8月2日之公告,以及中集车辆日期为2020年5月6日、2020年5月15日、2020年6月22日、2020年6月23日、2020年8月2日、2020年9月30日、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2月14日及2020年12月16日之公告(统称为「该等公告」),及中集车辆日期为2020年6月3日及2020年9月14日之通函(统称为「该等通函」),内容有关中集车辆A股发行及相关事项。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联合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及该等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中集车辆董事会欣然宣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60次审议会议已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根据会议审议结果,中集车辆A股发行申请已获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该审议结果已于2020年12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信息公开网站(http://listing.szse.cn/announcement/commitee/index.html)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