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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的委任

2019-03-01 00:00:00

时计宝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各为一名「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董观国先生(「董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自2019年3月1日起生效。

董先生,61岁。董先生于手表行业拥有逾30年的销售及市场推广经验。彼自1980年至2012年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伟明五金制品厂有限公司的销售经理。彼自2012年起一直担任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伟鑫贸易有限公司的销售经理。伟明五金制品厂有限公司及伟鑫贸易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均为表芯贸易。董先生现为本公司多间附属公司的董事。董先生拥有本公司16,778,000股普通股的权益。董先生为本公司主席、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董观明先生的弟弟及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伟杰先生的叔父。

于本公佈日期,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先生并无于本公司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界定的任何权益。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概无关连。董先生于本公佈日期前三年期间内任何时间概无担任且目前亦无担任香港或海外任何上市公司的董事。

根据本公司与董先生于2019年3月1日订立的服务协议,董先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初步任期自2019年3月1日起计为期两年,于初步任期后自动续约及延期两年,且于初步任期后,任何一方可发出至少三个月书面通知终止该委任。董先生的委任须遵守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关于董事离职、罢免及董事轮值退任的规定。根据服务协议,董先生有权就彼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享有每年90,000港元的董事袍金。董先生的酬金由董事会参考其职责、责任以及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业绩釐定。

概无任何资料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的任何规定须予以披露,彼亦无牵涉根据该等规定须予披露的任何事宜。概无与董先生有关的其他事宜须提呈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欢迎董先生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