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澳至尊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
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
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集团预期
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六个月(「该期间」)录得本公司权益拥有人应占综合溢利介乎
10,000,000港元至13,000,000港元,较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该溢利大幅增
加超过10倍。本集团於该期间的业绩预期有所提升主要由於(i)健康补充产品及个人
护理产品的销售增加;及(ii)将香港部分销售专柜重新分配至有更大潜在客户层的
地点,产生更高销售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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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该期间的未经审核综合中期业绩,本公告所载的资料乃
依据本公司现时可得的资料以及本集团初步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惟依据的资料
及账目并未经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或本公司独立核数师审阅。本集团该期间的未经审
核综合中期业绩预期将於2018年11月27日公布。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澳至尊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执行董事及董事总经理
蔡志辉
香港,2018年11月19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四名执行董事,即蔡志辉先生(主席兼董事总经理)、何
家敏女士、何俊杰先生及区俊杰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陆定光博士、
高铭坚先生及尹祖伊先生。
本公告的中英文版本如有歧义,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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