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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

2019-12-13 00:00:00

兹提述映美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广东精密总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界定的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述,预期有关广东精密总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之通函将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或之前寄发予本公司股东。

由于需要更多时间最终确定载于通函之若干资料,预期通函将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或之前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