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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1-01-29 00:00:00

本公告乃由映美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上市规则第13.09(2)条而作出。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拟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基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最新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本集团预期于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亏损约人民币20百万元至人民币26百万元,而去年同期亏损约人民币36.444百万元。亏损减少主要乃由于本集团之总开支减少所致。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董事会参考董事会目前可获得的资料作出的初步评估,而该等资料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实际财务业绩或会与本公告所披露者有别。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业绩预期将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底前公佈。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