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通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谨订于2019年5月27日(星期一)紧随2019年度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闭会后在中国浙江杭州庆春路288号浙商银行总行一楼大会议室举行2019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审议并酌情通过以下决议案。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通告所用词汇与本行日期为2019年4月11日的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特别决议案
1 关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方案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具体事宜有效期延长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