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浙商银行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告

2018-05-10 20:11:00

兹通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谨订於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假座中国浙江杭州环城西路2号望湖宾馆举行2017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以审议并酌情通过以下决议案。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通告所用词汇与本行日期为2018年5月11日的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普通决议案

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2.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3. 关於《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国际准则)的议案

4.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国内准则)

5. 浙商银行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浙商银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 浙商银行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 关於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2018年度本行境内外核数师及其薪酬,任期直至下一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的议案

9. 关於浙商银行2017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及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10. 关於选举产生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包括:

10.01 选举沈仁康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

10.02 选举徐仁艳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

10.03 选举张鲁芸女士为本行执行董事

10.04 选举黄志明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

10.05 选举韦东良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

10.06 选举黄旭锋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

10.07 选举高勤红女士为本行非执行董事

10.08 选举胡天高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

10.09 选举朱玮明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

10.10 选举楼婷女士为本行非执行董事

10.11 选举夏永潮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

10.12 选举童本立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10.13 选举袁放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10.14 选举戴德明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10.15 选举廖柏伟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10.16 选举郑金都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10.17 选举周志方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10.18 选举王国才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11. 关於选举产生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和外部监事的议案,包括:

11.01 选举于建强先生为本行股东代表监事

11.02 选举葛梅荣先生为本行股东代表监事

11.03 选举黄海波先生为本行股东代表监事

11.04 选举袁小强先生为本行外部监事

11.05 选举黄祖辉先生为本行外部监事

11.06 选举王军先生为本行外部监事

11.07 选举程惠芳女士为本行外部监事

12. 关於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3. 关於A股招股说明书责任险购买事宜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

14. 关於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5. 关於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方案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16. 关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具体事宜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17. 关於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现行)的议案

18. 关於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A+H)的议案附注: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代表委任表格。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或获授权人士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股东印章或者由其董事或者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的代表委任表格。

2. 任何有权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有权委托一人或者数人(不论此人是否为股东)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3.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董事或者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

4. 拟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内资股股东最迟须於年度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将代表委任表格(如代表委任表格是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连同经公证人证明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交回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中国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方为有效。H股股东必须於年度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将上述件送交本行H股股份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方为有效。如未有任何指示,则受委任之代表有权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受委任代表亦可就年度股东大会通告所载以外而正式於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呈之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

5. 本行将於2018年5月28日(星期一)至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本行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该期间不会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本行尚未登记的H股股东如欲出席年度股东大会,须於2018年5月25日(星期五)下午4时30分前将股票连同股份过户文件送交本行H股股份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舖。於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名列本行股东名册的H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是次年度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

6. 根据上市规则规定,年度股东大会通告内的议案表决将以投票方式进行。有关投票结果将於年度股东大会後上载於本行的网站www.czbank.com,及联交所www.hkexnews.hk。

7. 股东(亲身或委派的代表)出席是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交通和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