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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3-19 00:00:00

本公告乃浩泽净水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之初步评估及本公司目前所得资料,包括考虑到由于全球整体经济环境影响以及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疫情(「疫情」)的爆发,预期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二零一九财年」),本公司将录得亏损介乎约人民币600.0百万元至人民币700.0百万元,而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二零一八财年」)则录得综合纯利约人民币134.3百万元。

上述预期二零一九财年录得净亏损乃主要由于(i)联营公司及附属公司业务表现欠佳及对其未来预测关键假设的调整导致就于联营公司的投资及附属公司商誉计提减值,(ii)金融资产(不包含应收款项)减值拨备增加,(iii)整体经济受到影响及行业竞争导致终端客户终止服务增加而产生创收资产的撇销及损失增加,(iv)由于经济及疫情影响对经销商现金流带来负面衝击,应收款项逾期增加导致拨备增加,及(v)于二零一九财年借贷增加导致融资成本增加。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本集团二零一九财年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该等账目尚未定稿,亦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并可能作出调整。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二零一九财年之全年业绩公告,该年度业绩公告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五日公佈。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