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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一般授权配售现有股份及认购新股份及(2) 售股股东出售待售股份

2019-07-26 00:00:00

根据一般授权配售现有股份及认购新股份

于2019年7月26日(交易时段前),本公司、补足卖方及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及认购协议,据此,(i)补足卖方已同意出售,而各配售代理个别已同意作为补足卖方代理促使买方按每股4.60港元的价格购买补足卖方所持有的255,000,000股股份或(倘未获成功)自行购买该等股份,及(ii)补足卖方有条件同意认购,而本公司有条件同意按相等于卖方配售价每股4.60港元的价格发行255,000,000股新股份。

卖方配售股份数目相等于认购股份数目,相当于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12.68%及本公司经认购事项扩大后的已发行股本约11.25%(假设除本公司发行认购股份外,本公司已发行股本自本公告日期起至认购事项完成时止期间将无任何变动)。

卖方配售股份将由配售代理配售予不少于六名专业、机构及╱或个人投资者,而该等投资者连同彼等各自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于本公司或其关连人士且与彼等概无关连的第三方。预期任何该等投资者将不会因卖方配售而成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

认购事项须待(i)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认购股份上市及买卖(而有关上市批准其后并无于交付认购股份的正式股票之前遭撤销),及(ii)卖方配售已根据配售及认购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完成后方告完成。

发行认购股份毋须获得股东批准,而认购股份将根据股东依据本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举行的股东週年大会上通过的普通决议案授予董事的一般授权发行。根据一般授权,董事获授权配发及发行最多402,271,000股股份,相当于截至2019年6月20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0%。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根据一般授权发行任何股份。

由于卖方配售及认购事项的完成取决于若干先决条件的达成,故未必会按计划落实或甚至不能落实,故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售股股东出售待售股份

售股股东已告知本公司彼等拟出售若干股份,并于2019年7月26日(交易时段前),售股股东已与配售代理订立大宗交易协议,据此,各售股股东同意出售,而各配售代理个别同意作为各售股股东的代理促使买方按每股待售股份4.60港元的价格购买或(倘未获成功)购买合共50,000,000股待售股份,相当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2.49%。

卖方配售与出售事项乃同时进行并将同时完成,但并非互为条件。